关于北 (略) 魔法城配套桥梁工程—连岛桥二次变更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秦皇岛北 (略) (略) (略) :
你单位申报的《北 (略) 魔法城配套桥梁工程—连岛桥二次变更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见评价报告内),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次变更涉及河道为洋河,位于北 (略) 位置为滨海新大道洋河大桥上游洋河双岛之间,由一座桥变更为两座桥。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本次变更桥梁梁底高程按25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结构安全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同意该工程评价结果。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六、该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导流措施,工程完成后应清除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七、此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八、桥梁建设必须与北 (略) 洋河河道( (略) 大 (略) 段)治理工程同步实施,确保防洪安全。
九、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相关资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北 (略) 魔法城配套桥梁工程—连岛桥二次变更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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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