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 (略) 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向省水利厅提出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48-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4月1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起于 (略) 和临 (略) 班幸出口平交处,止于K117+748.648南撒水库旁,顺接在建国道G219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起点,路线全长115.65公里。
全线采用双车 (略) 标准建设,其中:K10+500—K13+000(芒卡过境)段、K88+569.718—K93+249.718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K110+000—K111+600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略) 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二、同意评价对象为3座新建桥梁、3处新建盖板涵和 (略) 基工程。同意《评价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
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涉河建设方案:
3座桥梁均一跨过河,3座新建盖板涵和 (略) 基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具体方案见附件)。
四、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防洪标准与现行标准相适应、工程的建设对河势影响较小、施工期和运行期,工程对所在河段上下游及左右岸的水利工程、大湾江水文站及其它堤防、取排水口等基础设施无影响,对沿河两岸防洪抢险的通达性无影响,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的评价结论。
五、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工程建设若扰动河堤河岸,须原貌恢复;汛期施工须编制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 (略) 基工程仅 (略) (略) 面涂抹沥青和向山体侧扩宽,不得对河道管理范围 (略) 基基础进行扰动。
(三)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特别是K16+311盖板涵,汛前、汛中应由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查看清理盖板涵上下游的河道淤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四) (略) 水务局及耿马县水务局、沧源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和明确的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涉河桥梁主要特性表
2.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盖板涵主要特性表
3.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 (略) 基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