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由你公司开发建设 (略) 演丰镇龙窝水库西侧的美龙生态园住宅小区项 (略)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畴,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财政厅、 (略) 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 (略) 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 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 号)规定处理。
我局已出具《关于海南美龙生态园住宅小区商住楼项目规划核实意见的函》(海资规美〔2022〕1041号), (略) 住建局牵头完善项目消防验收,该项目的5栋公寓楼 (75#-79#) 及22栋别墅 (B25#、B27#、B30#、B39#、B44#、C10#、C55#、C56#、C59#、C61#、C63#、C64#、C66#、C67#、C68#、C69#、C71#、C72#、D12#、D13#、D14#、D16#) 质 (略) 住建局进行备案。
为切实推进美龙生态园住宅小区项目化解工作,现请你公司于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首次登记材料申请办理该项目首次登记,具体清单如下:
1.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
2.属单位的需提供在营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受理时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正式受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等);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1)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项目方案变更通知单(原件);
(3) (略)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或规划核实相关意见文件;
5.经市住建局审核的消防验收合 (略) 住建局备案的质量安全鉴定验收合格材料;
6.门楼牌地址确认或变更的证明材料;
7.登记房屋不同角度照片*2(正、侧面照、A4纸大小);
8.建筑区划分权属归属使用说明书;
由建设单位按规划报建总平图出具关于明确项目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地上车位、架空层、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权利归属说明书;
9.《新建房屋楼幢测绘报告表》、《自然幢平面示意图》;
10.若项目存在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首次登记业务的同意函;
11.《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意见书》、《 (略)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
12.其他补充材料。
请你公司将申请材料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科,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
如你公司于30日内未向我局递交材料并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我局将根据美兰区政府《关于演丰镇美龙生态园住宅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回复》的意见,由李传木、赵芯、程坚等三人作为主体申请办理美龙生态园项目不动产登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