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16:4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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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63,711.6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津区2021年度特色粮油三产融合高标准农田“七化” 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一) 项目编号:AA* 各潜在投标人: 江津区2021年度特色粮油三产融合高标准农田“七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质疑一: (略) (略) (招标人)勾结荣昌区发改委在荣 (略) 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 1、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 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 3、该事件已过去数月,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 4、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 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 (略) 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 (略) )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 (略) 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 5、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 (略) 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 6、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 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回复 :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二:本项目无特殊工艺要求,请业主取消投标单位业绩全国网截图图,以及项目经理业绩截图 回复:不取消,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要求是根据项目规模及内容设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人: (略) 江津区农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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