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
(二)征收主体:寻乌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寻乌县文峰乡人民政府、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概况:征收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是完善 (略) 路网建设,带动寻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寻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3〕41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寻府字〔2024〕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收意见主要事项:对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议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S317寻乌县城 (略) 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人:汪扬帆
地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
联系单位:文峰乡人民政府
联 系?人:朱达
地 址:寻乌县文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
联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 系?人:汤小锋
地 址: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