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 (略) 受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项目以 (略) 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项目预算:98900.00元(每包超本包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要求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个体工商业户除外)。 (3)税务登记证原件(包括国税和地税)。 (4)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在 (略) 内指定地点;报价组成:商品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 (略) 价格; 3、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时间及报名要求: 3、报名方式:本 (略) 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需在 (略) 公 (略) 报名,报名成功后必须按时到 (略) 公 (略) (略) (略) 确认, (略) 红色公章的“询价通知书”及相关采购需求,开标时询价小组不接受复印或自制的“询价通知书”。 4、投标供应商务于规定时间准时将“询价通知书”返回,超过规定时间返回的“询价通知书”无效; 5、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正确填写,已 (略) “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弃标,必须在“询价通知书”上注明“弃标”,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开标时返还,三次不按时返还“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按 (略) 理。 6、每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每包项目仅限领取一份“询价通知书”,该“询价通知书”丢失、损毁不补、报价涂改无效。 四、开标 五、集中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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