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胜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液态水玻璃1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广 (略) 年产液态水玻璃14000吨建设项目 | 广 (略) | (略) 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5号光丰(肇庆) (略) 车间7-9 |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13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建成后年产液体水玻璃14000吨。 | 2023.10.9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肇环高建〔2023〕86号 |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