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商城县鑫 (略) 年处理*吨尾矿废石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县鑫 (略) 年处理*吨尾矿废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3月11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城县鑫 (略) 年处理*吨尾矿废石扩建项目 | (略) 商城县双椿铺镇万楼村 | 商城县鑫 (略) | 郑州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及空地扩建一条年处理*吨尾矿废石生产线。主要设置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工艺处置,洗砂废水先进入循环水池中,由污水泵将洗砂废水泵入絮凝罐,在絮凝罐中通过加入絮凝剂(聚*烯酰胺)进行絮凝沉淀处理,清水从絮凝罐进入清水池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污泥从罐底进入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上料、颚破、锤破、制砂及一次筛分工序安装集尘罩,二次筛分工序安装高压喷淋装置,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配套的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原料库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略) 硬化,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围挡隔声。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项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砂石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水泥砖生产;脱水污泥外售给相关单位制砖;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