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中心城区篾 (略) 更新项目新 (略) 网工程-新生街( (略) 至滨河大道段)道路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015 | |
招标人 | 名称 |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鞍山 (略) |
地址 | 220米、 安 (略) 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2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阿凯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 (略) |
地址 | 6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兆顺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5/17 9: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投标总价(元) | *.36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施工总工期 | 18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略) |
投标总价(元) | *.05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施工总工期 | 18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略) |
投标总价(元) | *.1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施工总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 工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