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洛 (略) 东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 (略) 东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洛 (略)
建设地址:洛宁县滨河大道 (略) 西侧福宁大道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正文、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期的20个工作日(2024.6.28-2024.7.25)
联系人:吉杨钰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