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克什克腾旗融合农林沙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玫瑰红景天种植招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 |
招商方式 | 合作经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招商 概况 |
| ||||||||||||||||||||||||
招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克什克腾旗融合农 (略) | |||||||||||||||||||||||
承诺 |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关于克什克腾旗融合农 (略) 红景天种植项目投资的批复(克财发〔2024〕110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2.本次招商的合作模式:招商方提供适宜种植玫瑰红景天的土地1000亩,合作方提供玫瑰红景天种苗及种植玫瑰红景天的全过程服务,每亩种植密度不低于6000株,负责种苗的采购、种植、看护、田间管理、起收等一系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农家肥播撒、石块清理、深翻、旋耕、土壤消毒及改良、作床;种植:人工植苗、地膜覆盖、滴灌带铺设、放膜;田间管理:人工除草、杀菌剂水溶肥营养剂的播施、看护、浇水、补苗;药材起收:药材成熟后出药、打头去土、捡药、筛选、田间运输、装包上车)。合作方需先行垫付种植、管护、起收过程中的费用。 3.种植结束且成活率达到95%,成苗率达到95%,招商方依据资金情况,支付第一年部分费用,以后每年的服务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发生并经招商方确认后部分支付。招商方全程参与种植及管护的监督,合作方每实施一步具体工作要提前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及时派人参与,全过程跟踪核实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并形成书面材料,做为结算的依据。费用须以评审为依据最终确定。 4.合作方须保证起收时红景天的产量不低于4000斤/亩,在4000斤/亩的基础上,增产10%及以上,增产部分出售收入分配给合作方2%,增产20%及以上,增产部分出售收入分配给合作方4%,增产30%及以上,增产部分出售收入分配给合作方6%,增产40%及以上,增产部分出售收入分配给合作方8%,增产50%及以上,增产部分出售收入分配给合作方10%,最高分配给合作方的收入为增产部分的10%。 5.请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祁宏斌 * 。 7.本次招商资产只能用于种植玫瑰红景天相关用途。 8.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招商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深加工、包装、销售;苗木种植与销售;中草药种植与回收(国家审批项目除外);牧草种植与回收。 3.有1年以上种植管理红景天的经验,且种植面积不小于1000亩;(招商方实地核实后意向合作方提供由招商方盖章的承诺确认函)。 4.有可支配使用的农业作业的相关机械设备; 5.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截图并盖章)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种植管理承诺确认函; 4.公司章程; 5.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6.现场勘验确认表;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其他要求: 1.招商方资金来源为桦木沟土地的租金收入,此资金将全部用于合作种植红景天的种植及管护,如不能够满足红景天4年种植及管护期内的所有费用,需合作方垫付部分资金。招商方将在起收红景天实现销售收入后付清费用及分成。 2.质量标准:合作方应保证药材符合团体标准《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红景天》(T/CACM 1021.123-2018),至药材出售时一等级药材达到70%,二等级药材达到20%,三等级药材达到 10% ,且红景天苷含量不能低于同类地块合作方自己种植的含量标准,如果低于,按合作方自己种植产品的红景天苷含量等级补足招商方 (略) 场价赔付招商方损失。 3.产量标准:4年种植管护期结束后,合作方应保证达到最低产量为4000斤/每亩,起收后达到此产量,招商方支付剩余全部种植管护起收费用。如 (略) 场行情原因,延后起收,应估算(实际起收一部分)产量,按估算的产量结算种植管护费用。合作分成部分待起收出售后结算。如果产量达不到最低产量标准4000斤/每亩的,合作方 (略) 场价格,补足招商方产量损失。如出现极早霜冻、极晚霜冻、暴雨、冰雹等天气突变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药材减产,双方应及时核定损失数量,合作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5.合作期结束,双方都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以完善合作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合作方继续合作。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意向合作方提交《种植及管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及管护期内的每年的费用预测、补植措施、管护及验收措施、监督和管理、应急预案等。招商方参照综合评议要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谈判,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种植及管护方案、行业经验、财务状况、设备情况、管理团队等;(3)自身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历史业绩等;(4)超额完成产量收益分配。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5.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7.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招商资产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8.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合作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29日至9月11日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 成交后,合作方的保证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 (略) 退还; (2)不成交的,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招商合作申请书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 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