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略) 鼓 (略) 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鼓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鼓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 (略) (略) 持有的福 (略) 4.767%的股权
拍卖起拍价:*.6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
意向竞买人需具备或同意如下资格条件后方可进入拍卖环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满5年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核验;
3、意向投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须书面承诺);
4、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动低于人民币*元;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股权锁定期36个月,在工商登记后,股权受让人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不得设定担保等权利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
凡符合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故请竞买人于 (略) 了解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略) 鼓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鼓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根据上述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 (略) 上报名成功,视为对拍卖财产全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具备上述股东资格及出资条件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晟拍法辅”在拍卖、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晟拍法辅”统一安排)特别提醒: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核实。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故不组织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未做了解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物做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成交后买 (略) 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在拍卖前向当地相关股权登记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详细咨询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税务收取情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相应风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但应符合竞买人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符合股东资格和出资条件的规定,非因买受人原因一个月内未能成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4年8月2日18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鼓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晟拍法辅)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
(略) 鼓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