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省 (略) 市 (略)
关于 (略) 市 (略)
各破产管理人:
我院受理的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 * 案, * 川省 (略) 作出的( * )川破终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由 * 川省 (略) 市 (略) 裁定受理 (略) 腾龙装 (略) 对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 (略) 市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企业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方式,择优随机选取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管理人。
有意 (略) 会中介机构应于 * 日1 (略) 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 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申报材料需要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编排:
1.询邀函回执(见附件1);
2.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自评评分表(见附件4);
3.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申报资料(样本)(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书面提交 (略) (略) 。同时发送 (略) (略) 文建国电子信箱( * q.com),确认报名参加竞争。
特别注意:1.逾期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特此通知。
(略) : (略) (略) 文建国 ***
(略) : (略) (略) 樊法官 ***
监督电话: (略) 监察室: ***
(略) 监察室: ***
附件1:询邀函回执
附件2: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申报资料(样本)
附件3: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基本信息
附件4: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评分细则及自评评分表
* 川省 (略) 市 (略)
* 日
附件1:询邀函回执
询邀函回执
* 川省 (略) 市 (略) :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 (略) * 年 月 日“关于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询邀函”及相关附件。
经研究,我单位确认报名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竞争选定。
* 年月日
附件2: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申报资料(样本)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 * 式 * 份,正本1份,副本6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略) (略) 。申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 (略) 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 (略) (略) 核心成员、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 (略) (略) 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 (略) 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清算 (略) (略) 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 (略) 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所在地非 (略) 市的申报机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管理人后将在 (略) 市设 (略) 所、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
6、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7、申报 (略) 破产清算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8、申报机 (略) 破产清算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9、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清算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 (略) 指定电子邮箱;
* 、申报 (略) 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提交承诺书,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 (略) 管理人黑名单。
附件3: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基本信息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案基本信息
*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住所地: (略) 市 (略) 区保和镇文龙寺5组8号。
法定代表人:杨慧,执行董事。
* 、申请破产理由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成立于 * 日,注册资本: * 万元。经营范围为:游览景区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 * 川省 (略) 市雁 (略) (略) 民初字第 *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 (略) 给付 (略) 龙腾装 (略) 欠款及违约金 *** 。 (略) 未 (略) 付款义务, (略) 龙腾装 (略) 向 * 川省 (略) 市雁 (略) (略) 。执行过程中, (略) 和解协议,该院出具( * )川 * 执 (略) 裁定 (略) 。 * 日, (略) 龙腾装 (略) (略) , (略) 暂无 (略) ,该院出具( * )川 * 执 (略) 裁定 (略) 程序。
(略) 腾龙装 (略) 申请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破产清算 * 案, * 川省 (略) 作出的( * )川破终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 * 、撤销 * 川省 (略) 市 (略) ( * )川 * 破申1号民事裁定; * 、由 * 川省 (略) 市 (略) 裁定受理 (略) 龙腾装 (略) 对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
以上情况为初步审查情况, 具体实际情况以破产案件的审理结果为准。
附件4: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评分细则及自评评分表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分细则
对参与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选任管 (略) 会中介机 (略) 评分制。满分为 * 分,其中单项分值不超过单项规定最高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机构规模( * 分)
编入 * 川省 (略) 或 (略) 市 (略) 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得分4分。
每拥有1名同时具备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计0.5分。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具备专 (略) ,人员稳定且分工明确,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 、专业水准( * 分)
1、 (略) 之日止中介机构或其成员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企业破产、公司清算业务方面文章的,省市级刊物每发表过1篇计1分,国家级刊物每发表 * 篇计2分,最多得分不超过 * 分;
2、公告之日起近 * 年参加省市级以上有关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方面的研讨会并提交会议论文的,每参加 * 次计1分,最多得分不超过6分。
前述两项论文相同的,不重复计分,取得分高者计分。
专业水准得分最多不超过 * 分。
* 、从业经验( * 分)
1、破产终结结案类的得分:凡具有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略) 同意终结的裁定、管 (略) 职 (略) 同 (略) 职务的决定书,可以列入此条计分。具体标准为:
(1)单独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计3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2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2分。
(2)与其他机构共同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计1.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1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1分。
(3)被 (略) 指定参加破产清算组,该清算组仅有 * 家管理人机构的,该管理人计2.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1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1分。
(4)被 (略) 指定参加破产清算组,该清算组有两家及以上管理人机构的,每件次各管理人分别计1.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0.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0.5分。
(5)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且重整成功的,每件另计1分。
(6)担任因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等原因宣告终结破产程序的破产案件的管理人的,每件次计1分;
2、没有破产终结结案类的得分,按破产案件审理进程的完成情况分别计分:
(1)债权申报与管理人审查环节(职工债权调查与核实、申报债权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
(2)财产清理环节(资产及负债情况、企业关联情况及往来余额、 (略) 合同情况、行使撤销权、确认无效、追缴注册资本、行使抵消权,取回权等);
(3)财产管理环节(接管程序、财产及资料汇总、未接管财产及资料汇总及原因说明;管理制度、保管及安保措施;未接管财产追回措施);
(4)财产变价及分配决定环节(财产变价方案、报告,分配方案、 (略) 认可分配方案裁定);
(5) (略) 环节( (略) 情况的报告);
上述1-5环节,每 * 个完成计1分。
3、被清算组或者管理人聘请参与破产企业完成单项事务 (如财务审计、评估等)的,每件次计0.5分,最多得分不超过2分。
4、 (略) 强制清算案件的清算组,并已经完成强制清算程序的,每件次计1分,最多得分不超过4分。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按照上述第1、2项计分。
5、存在以下情形的,每次最多可计1-2分,合计最多可计4分:
(1)在曾经办理完结的破产案件中得到区、市级 (略) 或政府表扬或嘉奖的;
(2)成功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
(3)在破产案件办理中提出并实施了具有创新性或示范 (略) 理方案的。
以上从业经验评分最多不超过 * 分。
* 、现场评价得分( * 分)
1、就债 (略) 了解,提出具体的破产事务开展工作计划,拟定初步《破产管理方案》。 (略) 的重整计划草案,预计引入的战略投资人。具备与债务 (略) 理高度匹配的从业经验,专业水平等,最高可计6分。
2、根据其报价的合理程度,计1-4分。
减分事项:
1、办理案件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影响案件进程的;
2、财产管理、维护、运营不善,造成破产财产及会计凭证等毁损灭失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3、在办案过程中牟取个人私利或滥用破产程序、存在明显不合理支出的;
4、 (略) 、债权人会议监督的;
5、 (略) 会舆情或重大群体事件不当,造 (略) 会影响的;
6、被调查或控告存 (略) 为,且经查证属实的。
存在上述减分情形的,每发现 * 次扣减1分,直至 * 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本院可直接取消其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 、报名参加 (略) 会中介机 (略)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 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略) 市卓家坝游览 (略) 选任破产管理人自评评分表
机构名称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1
机构规模( * 分)
编入 * 川省 (略) 或 (略) 市 (略) 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得分4分。
每拥有1名同时具备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计0.5分。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具备专 (略) ,人员稳定且分工明确,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2
专业水准( * 分)
(略) 之日止中介机构或其成员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企业破产、公司清算业务方面文章的,省市级刊物每发表过1篇计1分,国家级刊物每发表 * 篇计2分,最多得分不超过 * 分;
前述两项论文相同的,不重复计分,取得分高者计。专业水准得分最多不超过 * 分。
公告之日起近 * 年参加省市级以上有关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方面的研讨会并提交会议论文的,每参加 * 次计1分,最多得分不超过6分。
3
从业经验( * 分)
破产终结结案类
单独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计3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2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2分。
凡具有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略) 同意终结的裁定、管 (略) 职 (略) 同 (略) 职务的决定书,可以列入此条计分
与其他机构共同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每件次计1.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1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1分。
被 (略) 指定参加破产清算组,该清算组仅有 * 家管理人机构的,该管理人计2.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1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1分。
被 (略) 指定参加破产清算组,该清算组有两家及以上管理人机构的,每件次各管理人分别计1.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1亿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另计0.5分;担任破产财产超过 * 亿元或者安置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每件次再计0.5分。
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且重整成功的,每件另计1分。
担任因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等原因宣告终结破产程序的破产案件的管理人的,每件次计1分;
参与的案件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担任负责人的,加计2分; (略) 成员的,加计1分
未终结结案类
债权申报与管理人审查环节(职工债权调查与核实、申报债权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
上述1-5环节,每 * 个完成计1分。
财产清理环节(资产及负债情况、企业关联情况及往来余额、 (略) 合同情况、行使撤销权、确认无效、追缴注册资本、行使抵消权,取回权等)
财产管理环节(接管程序、财产及资料汇总、未接管财产及资料汇总及原因说明;管理制度、保管及安保措施;未接管财产追回措施);
财产变价及分配决定环节(财产变价方案、报告,分配方案、 (略) 认可分配方案裁定)
(略) 环节( (略) 情况的报告)
单独事务
被清算组或者管理人聘请参与破产企业完成单项事务(如财务审计、评估等)的,每件次计0.5分,最多得分不超过2分。
参加强制清算组
(略) 强制清算案件的清算组,并已经完成强制清算程序的,每件次计1分,最多得分不超过4分。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按照上述第破产终结结案类和未终结结案类计分
加分事项
在曾经办理完结的破产案件中得到区、市级 (略) 或政府表扬或嘉奖的;
每次最多可计1-2分,合计最多可计4分
成功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
在破产案件办理中提出并实施了具有创新性或示范 (略) 理方案的
4
现场评价得分( * 分)
就债 (略) 了解,提出具体的破产事务开展工作计划,拟定初步《破产管理方案》。 (略) 的重整计划草案,预计引入的战略投资人。具备与债务 (略) 理高度匹配的从业经验,专业水平等,最高可计6分。
根据其报价的合理程度,计1-4分
5
减分事项
1、办理案件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影响案件进程的;
存在上述减分情形的,每发现 * 次扣减1分,直至 * 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本院可直接取消其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2、财产管理、维护、运营不善,造成破产财产及会计凭证等毁损灭失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3、在办案过程中牟取个人私利或滥用破产程序、存在明显不合理支出的;
4、 (略) 、债权人会议监督的;
5、 (略) 会舆情或重大群体事件不当,造 (略) 会影响的;
6、被调查或控告存 (略) 为,且经查证属实的。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