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福州车务段防爆罐更新补强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ZCWD-KY-2024-15)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福州车务段现就福州车务段防爆罐更新补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由东 (略) (略) 、京 (略) (略) 出资,签订采购协议,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元(不含税)。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防爆罐 | 每套含防爆罐1个、防爆毯2组,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3 | 成交后10日内 | 福州车务段管内车站( (略) 、 (略) 、 (略) ) | /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不存在 (略) (略) 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3其他要求:
3.3.1报价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3.2不接受联合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 (略) (略) 最 (略) 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表。
4.2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日23:00至2024年12月9日8:00。
4.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00。
4.4报价送达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 (略) (略) 福州车务段业务科,或寄送至: (略) (略) 岳 (略) 59号福州车务段业务科,李先生,#。
4.5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报价函》(见附件)、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4.6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未报价注明原因,因报价影响最终结果的,由报价人承担最终结果及责任,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以《报价函》不含税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评审通过且价格最低为第一拟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5.3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4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要求及《技术规格书》《报价函》相关要求。
5.5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福州车务段
详细地址: (略) (略) 岳 (略) 59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1-#、#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略) 9 (略) (略) (http://**)媒介上发布。
附件:《技术规格书》《报价函》
(略) (略) 福州车务段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