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安徽 (略) 委托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3000吨环十五内酯和年产400吨杨梅醛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北侧、 (略) 南侧和龙兴大道以西地块(安徽 (略) 原厂区预留地)。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占地*平方米,约207亩,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其中车间9922.3平方米,仓库8971.24平方米,机柜间、控制室647.2平方米;新建3000吨/年环十五内酯生产线和400吨/年杨梅醛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等公用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天义
联系地址:安徽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
联系地址:合肥片区蜀山经济技术开 (略) 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 (略)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