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见证取样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
发布时间:2023-04-19 15:59:26
一、招标条件
丰台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见证取样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FSF1A* ),已由 无批准 (无(无) ),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1)按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就丰台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开展对见证取样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2)按相关规定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3)工作范围包括:遵守《 (略)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现行有效规范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对丰台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进行现场检测工作,根据工程进度,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招标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相应要求。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直至本项目全部相应报告的编制完成,且报告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应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丰台区李家庄4号地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略) 级或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含见证取样检测,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8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应至少具有一个建筑面积超6万平米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且检测内容主要为见证取样检测工作业绩; (6)投标人应对检测报告的内容负责。且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较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要求的人员配备、资格及能力;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9)投标人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 (11)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廉政要求、及工程保密要求,未出现过围标串标、泄露项目信息、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21 17:00:00 - 2023-04-2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使用CA登录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多行业共享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5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
其它说明: 无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略) 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 (略)
地址: (略) 石景山区玉 (略) 2号楼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无
传真:无
网址:无
招标人账号:无
招标人开户行: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0室
联系人:连工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无
传真:无
网址: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