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海 (略) 玻璃钢环保 (略) 板底板生产项目(一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钢环保 (略) 板底板生产项目(一期)
地点: (略) 新安街道锦山 (略) (略) 东200米
建设单位:山东海 (略)
调试时间:2025年01月08日-2025年04月07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