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商公告
( (略) 港〔2022〕 (略) )
一、招商人: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 (略) 港国际物流A2-3号仓库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长沙 (略) 港物流A2-3号仓库,面积2193㎡。具体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本项目采取1个包件进行公开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包件)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1 | 国际物流A2-3号仓 | 长沙市 (略) (略) 长沙 (略) 港国际物流A2-3号仓库 | 2193 | 3年 | 仓储 |
1.仓库为单层结构,层高13米,跨度60米。
2.租赁期为3年。
3.竞商人参与竞商,需缴纳竞商保证金5万元。
4.竞商保证金中商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分须补交。
5. 招商人不组织对招商物业进行现场踏勘及面积测量,竞商人参与竞商前应完全接受招商人公布的面积数据。
6. 竞商人资信良好,无违法、违约记录,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 (略)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 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竞商报名,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竞商人已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及营业期限有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商。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 *** ),招商人联系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 (略) 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除外)到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412室领取招商文件。
4.竞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料(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领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竞 (略) 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购买包件后将资质材料送招商经办人审核,存档备查。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2年7 月29 日17:00时。
2.递交地点: 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412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竞商人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买项目,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并在领取招商文件后交纳5万元竞商保证金,待竞商结束后如未竞商成功则退还,如竞商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商人必须认真履行责任及义务,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又不能履行招商方要求的欺诈行为或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招商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竞商程序,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2.招商评审前,竞商人须按招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竞商保证金。
八、场地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其他特别约定
(1)本招商文件合同文本仅为参考版本,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实际为准。
(2)免责声明:本次招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商人,招商人有权不接受招商结果或终止本次招商,如招商人不接受招商评审结果或终止本次招商的,则本次招商作废,双方互不追责,竞商保证金无息退回。对本次招商结果招商人不向落选竞商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竞商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1397-6566
地址:长沙市开 (略) (略) (略)
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第二章 竞商人须知
一、招商人: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 (略) 港国际物流A2-3仓库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长沙市 (略) (略) 长沙 (略) 港国际物流A2-3号仓库,面积2193㎡。本项目采取1个包件进行公开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包件)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1 | 国际物流A2-3号仓 | 长沙市 (略) (略) 长沙 (略) 港国际物流A2-3号仓库 | 2193 | 3年 | 仓储 |
1.仓库为单层结构,层高13米,跨度60米。
2.租赁期为3年。
3.竞商人参与竞商,需缴纳竞商保证金5万元。
4.竞商保证金中商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略) 分须补交。
5. 招商人不组织对招商物业进行现场踏勘及面积测量,竞商人参与竞商前应完全接受招商人公布的面积数据。
6. 竞商人资信良好,无违法、违约记录,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 (略)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 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竞商报名,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竞商人已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及营业期限有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商。
五、租金的确定及竞商保证金金额
1.本次招商物业以竞商人最后中商的竞商报价作为资产租赁单价。
2.竞商人对招商物业按第一年租金单价(元/㎡*月)进行报价,报价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不低于招商人设定的招商底价。
(2)招商底价为19元/㎡*月(不含水、电费等,水电费按市场价另行收取),其招商底价和竞商保证金金额见下表:
序号 (包件)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面积(㎡) | 招商底价(元/㎡*月) | 竞商保证金(万元) |
1 | 国际物流A2-3号仓 | 2193 | 19 | 5 |
(3)招商物业第二年仓库租金单价在第一年租金单价基础上逐年递增,年递增率为 3 %。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递交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 7月 2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7:00时。
2.递交地点: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412房。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4.竞商文件需按本招商文件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的规定进行密封,竞 (略) 加盖骑缝公章。招商人不受理未密封完好的竞商文件。
5.在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竞商人可以撤回竞商文件。
6.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竞商人不得修改、补充、撤销竞商文件。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及要求
1.竞商人须于2022年7月22日17:00时之前将竞商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 (略) A2-3仓库竞商保证金”字样。竞商保证金必须从竞商人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交纳将被视为不合格竞商人)。
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时,应向招商人出具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招商人核对无误后,受理竞商人的竞商文件。
开户名:长沙 (略) 港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市铁银支行
帐 号: *** ***
2.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文件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招商人于中商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一次性退还竞商保证金(不计息),中商的竞商人将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竞商文件。
(2)竞商人串通竞商。
(3)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中商。
(4)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
(5)唯一竞商人经招商评委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6)竞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参加招商评审会议的竞商人代表以签到证明其出席)。
八、标的物交接:场地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相关申明: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十、参加招商评审会要求
1.竞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缺席、迟到、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商,招商人不退还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查。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
3.竞商人须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十一、招商评审方式
1.招商人进行招商公告后,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只有1个的,招商人可按规定采用商务洽谈方式组织招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2.招商人进行招商公告后,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有2个及以上的,则召开招商评审会。
3.本次招商评审采用三轮竞价评审方式。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竞价评审阶段。
4.若资格、符合性要求合格的竞商人只有一家的,评审小组可以采取商务洽谈,原招商文件改为商务洽谈文件。由评审小组负责与合格竞商人进行商务洽谈,洽谈价格即为中商价格,洽谈价格必须达到或超过招商底价的105%,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5.所有符合竞商资格竞商人提交的竞商报价均低于招商底价的,则终止本次招商,由招商人另行组织重新招商。
6.竞商人的第一轮竞商报价由竞商人填写在竞商承诺函中。竞商人以后每一轮的竞商报价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会按规定填写竞商报价单,签名后才生效。
7.竞价完成后, 评审小组按竞商人的竞商报价排序,从高到低列出中商候选人名单。中商候选人在评审会上签署招商评审结果确认书,招商评审结果确认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
8.招商评审后,招商人需对中商候选人进行资信审查,待资信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发出《中商通知书》,确定中商人。若资信审查不符合要求,经评审小组确认后,则根据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进行审查直至选出符合要求的中商候选人,或重新组织公开招商。
9.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商人的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同时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个人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有无经营异常情况。
十二、中商候选人公示及合同签订
1. 中商候选人公示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招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中商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文件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商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付款周期和履约保证金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及评审结果确认书,在本招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中商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与招商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承租权利,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三、其它
1.竞商人承担 (略) 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在报名并取得本招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递交竞商文件前自行进行现场查勘。
3.所有招商文件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4. 竞商成功的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在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中商人进场后必须依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消防、流动人口暂住证、健康证及其他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资质、证照,有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6.在经营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许可,中商人不得改扩建场地和搭建永久型建筑,不得将承租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略) 分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其他形式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7.中商人应依约按时如数地向招商人支付租赁费用。如中商人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招商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按照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率的400%计算,中商人在收到招商人的催付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招商人可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招商人依本条规定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的,因此造成的招商人损失概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依本条规定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的, (略) 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商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得乱搭 (略) ,不得 (略) 或设备的容量使用大负荷电器;根据消防、 (略) 门要求,配备需要完善的消防、治安设备设施,定 (略) 、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略) (略) 及消防、治安等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取得相关安全合格证, (略) 由中商人承担。
9.中商人必须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因经营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不得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接受和服从招 (略) 门 (略) 门的监管。遵守工商管理及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规定,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对所雇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10.中商人在经营期不得将经营场地进行抵押或担保,不得开展侵害 (略) 有权的经营活动。
11.中商人承担服务资产及其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责任,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及保险措施;如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 (略)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合同若提前终止、解除或期满,中商人应在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租赁期满次日按场地的实际状态交回;若中商人不交还服务场地,招商人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由此给招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对中 (略) 的整体 (略) 装修、改建、增设他物、消防整治、排污、水源、电源接入等方面的投资不予补偿。中商人有权 (略) 拥有的且可撤离或能拆分的设 (略) (略) ;但对于投资装修改造后与该场地形成一体的资产,中商人不得自行拆除、拆毁或恶意损坏,由此对招商人造成的损失须予以补偿。中商人在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服务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视为中商人放 (略) 有权, (略) 有 (略) 有,招商 (略) 置。
13.严格遵守招 (略) 门制定的规范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14.仓库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