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柘荣县乍洋乡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拍卖公告
柘矿拍公告〔2022〕2号
经柘荣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公开拍卖福建省柘荣县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处置方式及处置期限
(一)拍卖标的
福建省柘荣县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土石方总量为14.*m3,其中土方量6.*m3,石方量7.*m3(其中已开挖堆放土石方量2.*m3,以实物现状为准,资源储量仅供参考)。
(二)标的简介
本次出让的土石方处置权位于福建省柘荣县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红线内,为柘荣县城关86°方向,直线距离约7.8km处,行政区划隶属柘荣县乍洋乡管辖。南侧紧邻国道104线(北京-平潭),至柘 (略) 里程约10km,至甬莞高速(G1523)柘荣收费站里程约14km,交通便利。
根据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柘荣县乍洋乡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内堆碴场土石方量估算报告》和《柘荣县乍洋乡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二期)平整土石方量估算报告》,本次处置的剩余土石方资源量约14.*m3(其中:石方量7.*m3、其中土方量6.*m3)。具体是:项目用地内2个堆碴场红线范围内已开挖堆放的石方量约2.*m3,用地红线范围(二期)需平整的剩余土石方量为11.*m3{其中石方量(弱风化—新鲜层)5.*m3,土方量6.*m3(残坡积层体积1.*m3、砂土状强风化层体积0.*m3、碎块状强风化层体积4.*m3)}。
(三)处置方式
买受人竞得土石方处置权后,应根据《柘荣县乍洋乡建华建材高端混凝土制品智能制造工厂用地(二期)场地平整及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有关机关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对该标的范围内已开挖堆放的石料清运和山坡地开挖平整应严格按红线和坚向控制标高实施作业。开采、加工出的土石方资源由竞得人对外运输销售,但不得用于生产、销售饰面石材。
(四)处置期限
买受人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已开挖堆放的两个堆碴场清运,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二期用地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剩余土石方清运,按《土石方拍卖出让合同》、《综合利用方案》、《场地平整施工方案》的约定对本项目圈定范围内的剩余土石方资源进行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
三、竞买人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2年8月30日-9月21日下午4时前向福 (略) 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在2022年9月21日下午5时前予以资格确认。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应于2022年9月21日下午4时前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单位全称: (略) ;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10时 (略) (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大厅举行。
六、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确定买受人的原则
拍卖起始价为*元(不设保留底价),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七、签订出让合同和缴款要求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结果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与出让人签订《土石方拍卖出让合同》。
2、合同签订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元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须在签订《土石方拍卖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拍卖成交款。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风险提示
出让人所提供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买受人应充分知悉拍卖文件所设限制性条款,评估投资风险,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采挖条件变化、不能如约完成限制性条款等为由提出退款、补偿、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除土地征收补偿、青苗等附着物赔偿外,村居关系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处理,并承担由此产出的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柘荣 (略) 79号、柘 (略) 3号、 (略) (略) 华联园4号楼4B201号
联系电话:0593-*、*、*
联 系 人:林女士、黄女士、袁先生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略)
福 (略)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