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内货运企业管理,打造安全良好的运输环境,按照《 (略) (略) 普通货运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关 (略) 货物运输企业经营状态和部分车辆状态信息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清 (略) 运输企业营业执照、行驶证已失效及注销信息予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对部分运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运输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1、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述企业可到武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1. (略) 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企业明细
2. (略) 运输企业行驶证已注销车辆明细
(略) 武清区交通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