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一体化台式电脑及三人位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 *** )”的质疑答复
供应商:四川中 (略)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26号4幢1单元1层22号
法定代表人:尹锦宸
授权代表:王金全
联系方式: ***
被质疑人:德阳市旌阳 (略)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 (略)
邮政编码: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
四 (略) 一体化台式电脑及三人位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 *** )过程中,认为第一 (略) 投产品不能实质响应招标要求,存 (略) 为,于 * 年2月25日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创 (略) 所投产品”宏碁VeritonA * * ”不能实质响应招标要求,存 (略) 为。请求:1.集中采购机构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规格参数响应表,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时间提供投标产品样机供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一核验机器,如发现虚假响应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请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 (略) 投产品参数的技术支持材料(技术支持材料是指: (略) 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说明书或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资料,若招标文件有其他指定证明材料的以指定证明材料为准),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承诺技术支持材料的真实性,供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根据招投标 (略) 参数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技术支持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第 94 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我中心于 * 年2月25日对四川中 (略) (略) 了核实。根据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创 (略) 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回复如下:
1. (略) 投产品”宏碁Veriton A * *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不存 (略) 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2.关于质疑人的请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 (略) 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 (略) 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 (略) 检测、 (略) 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和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九)通 (略) 检测、 (略) 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规定,不予支持。
(略) 述, (略) 提出的质疑不成立。
依据采购文件约定,质疑答复在四川 (略) 公示(公示视同向相关供应商送达)。
感谢贵公司对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滿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市 (略) 依法提起投诉。
特此回复
附件:关于质疑函的说明
德阳市旌阳 (略)
* 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