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28万元的分配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民族宗教局反映资金分配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8日止。
3.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联系科室: (略) 民族宗教局民宗科;地址: (略) 南山路1号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科;邮编:*;监督举报电话:0598-* ( (略) 民族宗教局)。
附件:2023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