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泉南高速兴国县兴莲乡官田互通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2]4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泉南高速兴国县兴莲乡官田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2]854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泉南高速兴国县兴莲乡官田互通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7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泉南高速兴国县兴莲乡官田互通工程(项目代码:2204-*-04-01-*)位于兴国县兴莲乡官田村、泉南高速公路K432+074.520~K432+991.492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B、C、D、E等5条匝道,匝道总长1517米;新建互通连接线216米;改建泉南高速主线长920米;新建大桥69米/1座,涵洞5道;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管理站1处。
二、主要技术标准:泉南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互通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匝道路基宽度:对向双车道为16.5米,单向单车道为9.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12.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其他技术标准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建设方案
1.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批复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及既有泉南高速公路现状情况、地方政府意见,原则同意官田互通立交采用设计推荐的A型单喇叭跨主线的互通立交方案。下阶段应统筹考虑泉南高速“四改八”扩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互通匝道、跨线桥布置,为今后发展预留建设条件;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确保泉南高速运营安全。
2.基本同意官田互通A匝道跨主线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60米钢混组合梁、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并进一步与泉南高速管理部门沟通衔接,优化、完善跨线桥梁设计。
3.基本同意主线改线段、匝道路基横断面布置及采用的沥青砼路面结构方案。下阶段应优化匝道布置、尽可能减少挖方及弃方,并进一步核实交通量、累计轴载等有关设计参数,复核调整路面面层及各结构层厚度;落实取、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1)泉南高速主线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4.5米=0.7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并在改建段路基两侧分别增设加、减速车道与互通匝道相接。
(2)A匝道为对向双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16.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3)B、C、D、E等4条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其路基横断面布置为9.0米=0.75米(土路肩)+1.0米(硬路肩)+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4.原则同意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及平纵面设计,互通连接线路线起自A匝道收费广场,由南向北布线,终于X465县道平交口,路线总长216米,路基宽12.0米。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横断面设计,并完善连接线与X465县道平交路口渠化设计,以利交通组织,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5.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路基及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水文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核实路基设计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路基防护设计;并对高填、深挖路段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确保安全。
6.基本同意收费站的设置,采用三进四出型式,并配置监控、通信、收费设施。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收费站场区工程地质、地形条件,优化、完善场区总图布置及综合楼、站务房、食堂、配电房等各建筑单体设计。
四、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8288.3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五、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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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值(万元) | 备 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4470.64 | |
一 | 临时工程 | 383.53 | |
1 | 临时道路 | 124.07 | |
2 | 临时供电设施 | 21.30 | |
3 | 保通临时安全设施 | 15.00 | |
4 | 拌和站安拆 | 223.16 | |
二 | 交叉工程 | 8365.99 | |
1 | 平面交叉 | 40.36 | |
2 | 互通式立交主线工程 | 785.74 | 917米 |
(1) | 路基工程 | 445.87 | |
(2) | 路面工程 | 307.37 | |
(3) | 涵洞工程 | 32.50 | |
3 | 互通立交匝道工程 | 7539.89 | 1517米 |
(1) | 路基工程 | 5238.14 | |
(2) | 路面工程 | 1123.67 | |
(3) | 涵洞工程 | 26.17 | |
(4) | 桥梁工程 | 1151.91 | 69米/1座 |
三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3005.12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653.35 | |
2 | 收费系统 | 922.96 | |
3 | 监控系统 | 48.08 | |
4 | 通信系统 | 68.56 | |
5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1312.17 | |
四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725.88 | |
五 | 其他工程 | 1473.23 | |
1 | 连接线工程 | 682.53 | |
2 | 改路工程 | 21.86 | |
3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330.36 | |
4 | 弃土场碾压 | 438.48 | |
六 | 专项费用 | 516.89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303.04 | |
2 | 安全生产费 | 213.85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1773.21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469.53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189.97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113.71 | |
Ⅲ | 其他费用 | 1173.62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658.21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316.08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57.00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5.05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34.94 | |
六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45.85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55.11 | |
八 | 其他相关费用 | 1.38 | |
(Ⅰ+Ⅱ+Ⅲ)小计 | 17417.47 | ||
Ⅳ | 预备费 | 870.87 | (Ⅰ+Ⅱ+Ⅲ)*5% |
Ⅴ | 总概算 | 1828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