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汽摩刹车系统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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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汽摩刹车系统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通站路南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友泓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1000平方米,年产刹车蹄块1000万套、刹车片200万套。项目建设中拟调整生产工艺,主要为刹车蹄块生产线增加压铸(铸件由外购调整为自产)、无铬钝化等工艺,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次变更不新增占地,不增加刹车蹄块和刹车片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共设置6个废气排放口。熔化烟尘、浇注粉尘集气罩收集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脱模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一同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粉尘密闭收集、研磨粉尘集气罩收集,经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粉尘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尘密闭收集经旋风分离器粉末回收系统+转翼式滤芯过滤器二级回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胶、压制、烘箱加热及塑粉高温固化产生挥发性气体,密闭收集后通过冷凝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餐饮油烟经处理后通至楼顶(DA006)排放。规范化设置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限值要求、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5)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规定的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污污分流措施,食堂废水隔油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宿松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水洗和钝化处理生产线配套1座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重点防渗区为危废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喷胶房。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通过厂房隔音、设备减震安装、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境噪声达标,环境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钢屑、废布袋、收集粉尘和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 (略) 。废切削液、钝化废渣、清洗废水浓缩液、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等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进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物质管理,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 (略) 汽摩刹车系统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