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行知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雕塑采购的询价函
致各报价单位:
本公司 (略) 高 (略) 综合开发运营项目-宜宾行知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雕塑采购招选工作。特向贵单位询价,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 (略) 高 (略)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7.(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略)平方米。根据宜宾行知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本项目已于2024年8月23日竣工验收并投入开学使用,为推动项目配套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同时满足校方需求,提高配套服务质量,项目需采购陶行知画像等四个雕塑。
二、采购内容及种类基本概况
本次采购主要包含行知画像等四个雕塑,具体采购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三、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配送至招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
四、参选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须为中国境内制造商(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具备提供本招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按招选文件要求缴纳本次的参选保证金。
五、回函时间
2024年10月23日17:30分前。
六、回函方式
七、报价说明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略)
询价人:宜宾 (略)
2024年10月16日
特别说明:本 (略) 场调查行为,作为后续招采环节确定限价的参考因素,不作为定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