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奎屯东工业园220千伏变电站进线补强22 (略) 新建工程(独山子段) | 独山子区 | (略) (略) | 湖北安源 (略) | 该项目属于“新疆奎屯东工业园220千伏变电站进线补强22 (略) 新建工程”一部分,位 (略) 独山子区段。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自乌苏—独山子西侧交界处至独山子—乌苏东侧交界处A、B线2 (略) ,路径长约28km,采用单、 (略) 架设,其中, (略) 长约1.5km、 (略) 长约1.5km, (略) 长约2×12.5km;A线起点坐标为:E84°47""11.086",N44°15""09.793",终点坐标为:E84°56""18.981",N44°14""56.037";B线起点坐标为:E84°47""10.684",N44°15""03.460";终点坐标为:E84°56""17.215",N44°14""54.816"。 2、新建独山子东北角—乌苏交界处、终点为独山子东北角—沙湾交界处A、B线2 (略) ,均 (略) ,路径长约2×1.5km,A线起点坐标为:85°05""53.892",44°18""42.223",B线起点坐标为:E85°05""57.094",N44°18""41.730";终点坐标为:E85°06""47.830",N44°19""05.275"。 3、新建铁塔90基,其中, (略) 耐张塔35基, (略) 直线塔53基, (略) 耐张塔2基。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32%。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移动卫生厕所,施工结束及时清运处理;塔基养护废水自然蒸发;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 2.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及时回收处置。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合 (略) 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沿线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防治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略) 两侧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并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无 |
2 | 长江大学西部(克拉玛依)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白碱滩区 | 长江大学西部(克拉玛依) (略) | 新疆辰光 (略) |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东一街4539-1-101号,租 (略) (略) 已建实验楼,设置实验室16间、库房2间、办公室3间,配套建设危废贮存点1间(10m2)。实验室主要从事油田化学和环境化学检测,检测类别包括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噪声、土壤、油田水、钻井液参数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室运营过程中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实验室均设置通风柜和吸风罩,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光谱一室、ICP室、气质室、气相室和理化室、光谱二室产生的废气分别汇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两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器皿一次清洗废水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二次器皿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 (略) (略) 。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土壤样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膜、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和药品、废试剂瓶、废活性炭、被污染的土样、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拉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和实验土壤样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落实基础防渗要求。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 cm/s的防渗性能,设置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GB*.2)要求的警示标志。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