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4年9月27日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①在 (略) 进行2*500吨/年透明质酸、*吨/年异亮氨酸、1.*吨/年色氨酸、*吨/年苯*氨酸、*吨/年赤藓糖醇、*吨/年衣康酸、1500吨/年黄原胶、600吨/年高酰基结冷胶、380吨/年低酰基结冷胶、*吨/年精氨酸、10.*吨/年苏氨酸、10.*吨/年赖氨酸、20吨/年*钴胺、2.*吨/年蛋白饲料、*吨/年生物液体肥料、*吨/年玉米油等下游精深产品生产线的开发及升级。②为配套亮氨酸、异亮氨酸、色氨酸、黄原胶、结冷胶等产品生产所需上游酒精供应,在 (略) 西侧新征土地(约300亩),配套*吨/年酒精生产工艺、副产*吨/年DDGS饲料和*吨/年二氧化碳产品生产线,并配 (略) 理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级霍尔果斯经 (略) (略) 新疆沂利泓生 (略) 厂区内以 (略) 西侧新征土地(约300亩),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2°29′10.65″,北纬45°8′14.1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沂利泓生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朱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沂利泓生 (略)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