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泰 (略) 年产1100万件电动车塑料零件项目 | (略) 泰 (略) | (略) 北辰区大张庄镇喜逢台村津围公路东 | 天津津环中新 (略) | (略) 泰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在厂区的5#厂房建设年产1100万件电动车塑料零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585.1m2,建筑面积4585.1m2,购置安装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应的辅助设备和环保设施,生产塑料零件。同时,将现有工程喷涂生产线的废气治理方式进行提升改造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为注塑成型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同时将现有工程喷涂生产线有机废气治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注塑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风机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7)排放;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管道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8)排放;将现有工程喷涂车间的喷涂废气的“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P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生活污水排放;制冷机组定期补充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内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气泵及环保设备风机等。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