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勃 (略) 署,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3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海勃湾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的反馈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区发改委党组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具体整改任务要求逐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 (略) 线方针政策和 (略) 署不到位,举措落实不力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不到位。
2020年8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粮食安全始终要有危机意识”;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党组未安排学习上述重要精神要求,更未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将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目前已制定2022年《粮食 (略) 学习计划》, (略) 职工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截至目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2人参加交流研讨。
2.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不到位,配合储备物资收储调用作用发挥不充分。
党组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彻底,对海勃湾区的15家粮食应急供应个体营业网点未出台相应管理办法,也无工作计划、无具体措施,缺少相应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于2022年3月15日、4月11日召开会议,主 (略) 署整改工作。已及时按要求制定《乌海市海勃湾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2022年海勃湾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工作计划》《海勃湾区粮食法制专项检查制度》,确保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 (略) ,积极组织开展粮食流通各项监督检查。
3.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自查和总结报告》中出现数据不一致和重复段落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召 (略) 署整改工作,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核 (略) 门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形成三级联审工作程序。2022年2月21日已完成《2021年乌海市海勃湾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自评和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发改委。
4.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粮食领域工作方面意识不强、措施不实、履职不力。
对粮食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2021年未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略) 位。通过集中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对粮食工作的重视。截至目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二是已制定《2022年海勃湾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计划》,由专人负责粮食工作。
5.粮食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有部署、无落实,不注重整改成效,2019 年4月至12月粮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不完整,每月检查均无上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3月30日,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粮食综合业务培训,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加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勃湾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安全生产守则》《转发国家粮食 (略) 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相关业务知识, (略) 署下一步粮食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2022年4月19日,开展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春季储备粮普查工作和粮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根据储存安全检查清单,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和油脂库存仓储管理检查工作底稿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6.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根据制定的《海勃湾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确定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未开展统计专业培训、人员更换频繁、未建立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逐级备案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党组会议确定新配置一名行政人员担任粮食专业人员,加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会议要求负责粮食工作的同志需按时参加粮 (略) (略) *** 培训学习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3月30日,组织辖区内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学习《海勃湾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条例文件。
7.党组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弱化,对风险漏洞缺乏有效预防监督措施。
2019年7月,区发改委与5户企业签订《国民经济动员物资购销合同》,缺少开户银行、账号、日期、法人签字等重要信息,且合同一式两份均在发改委留存、未给商户,存在重大粮食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区发改委通过制定《关于合同签订的工作规范》,明确了合同文本的审阅和合同签订的基本规范,后续将继续健全完善相关机制。
8.粮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人员不足、硬件不达标、资金投入较少等问题突出,党组未能主动谋划,也无相应的应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委党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了负责粮食的工作人员。按会议要求,安排工作人员按要求按时考取执法证,并加强业务培训学习。
9.未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未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收购进行备案登记。
整改落实情况:海勃湾区 (略) 已公示《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证照分离<粮食收购许可实施粮食收购备案>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备案办理程序;4月16日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对内 (略) 、内蒙古天合谷 (略) 、乌海市 (略) 备案登记并发放《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证书》。
10.对意识形态工作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
《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和《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大量雷同,《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中出现“我委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清单》中“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 (略) 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略) 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求,制定《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意识形态正负面清单,定期不定期召开意 (略) 署会。截止目前已开展2次意 (略) 署会、3次意识形态学习会,将全体工作人员纳入“学习强国”平台管理体系,每天坚持学习。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整治 力度不够
11.巧立名目,滥发补贴。202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调 查人员外勤补助表”,根据“内发改价字〔2016〕 (略) ”文件的要求发放各项调查补助,其中为3人列支一项“差补”共计2070元,不在文件规定范围之内。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调查人员共计2070元的“差补”退回到我单位基本户中,下一步 (略) 账户。持续加强业务培训, (略) 发放的财务手册, (略) 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报销制度,了解报销程序。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销范围执行,财务负责人要严格把关。
12.学风文风不实,材料照搬照抄。《海勃湾区发改委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照搬上级文件,未结合本单位“贯彻落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职责加以制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重新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海勃湾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为高质量推动粮食工 (略) 。
13.财务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漏洞。
财务把关不严。2019年12月16日饭卡充值6017元,无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截止目 (略) 组织的财务人员培训2次,认真学习财务人员学习手册。严格规范财务审核,并且组织单位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知识。
14.财务制度落实不力,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到位。2019 年11月21日个人差旅费报销单中出差人姓名填写前后不一致,与后附身份证人员姓名和领导文件签署姓名不符;2021 年9月18日记账凭证中“付个人挂职差旅费”,挂职补助和交通费混报。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健全《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严 (略) 需附件材料,做到报销凭证附件合规、合法、完备。
15.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21年6月18日,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单中,交通补助和打车费重复多报150元。
整改落实情况: (略) 沟通退回多报差旅费150元,下一步 (略) 账户。进一步明确差旅费相关制度规定,完善《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采取自查自纠2019年至今财务凭证,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流程,提高全体人员对报销程序重要性的认识。
16.根据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规定,2019至2021年财务凭证 (略) 金额支出在3万元以上未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到 *** 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及 (略) 置事项,要按照单位制定的《办公用品采购及使用制度》,根据需求由财务管理人员提出申请。截止目前我单位本年度支出 *** 元以上共两笔,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并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三)基层党组织领 (略) 队 *** 建设履职不到位, 作用发挥不明显
17.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委会会议不规范。 (略) 支委成员4人,2019年7月支委会记录中委员2人即开会,参会人数不符合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委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建的七个方面重点工 (略) 署。二是已制定《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治责任清单》。三是我委已制定《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略) 组理论学习计划》,并把党风廉政教 (略) 学习组的专题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召开党风廉政学习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教育基地2次。
18.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2019年到2021年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无记录人及谈话方式,谈话人与被谈话人未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已重新制定《海区 (略)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并且严格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谈心谈话和海勃湾区发改委党组海勃湾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按照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三必谈”原则,谈话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深入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交换意见建议,真正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19.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2019年到 (略) 有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全,存在大量缺项、漏项。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将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规定和任务要求,明确会议方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管领导把关各项环节准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材料整理成册。
20.“主题党日”流程不规范。2020年2月至3月、6 月至10月的“主题党日”流程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将严格按照《乌海 (略) 组织生活记录本(2022年度)》中主题党日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奏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政策理论学习、党日+活动六项程序开展好主题党日,并做好活动记录。
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述职工作仅开展一次,部分述职工作未进行评定、抽查人与述职人为同一人,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述职未进行点评、指导。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海勃湾区委办公室印发<海勃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 (略) )文件要求,于2021年12月24日开展“一岗双责”述职工作,根据述职程序落实述职工作,选定50%进行述职工作,述职后填写述职评议表。
22.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退休,未履行聘用手续仍返聘在原岗位工作,每月按临时聘用人员标准发放3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正在办理返聘手续,补齐相关人员返聘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返聘手续,规范工作人员聘用程序,返聘人员应提前办理返聘手续,在未办理返聘手续的情况下,不得返聘退休人员。
23.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9年1月14日、 2020年8月19日、2020年12月17日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多处出现个别班子成员及参会人员未发表意见及签字确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了《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全委重大事项决策、 (略) 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由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4.工作纪律松懈,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1月4日早晨查岗,上班时间5人迟到,2人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及外出报备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根据发改委实际情况重新修改《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全体人员考勤和请假情况,将考勤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制度规定了工作人员外出和请假的程序。请假时间为半 (略) 属科室主任报备,1日-3日 (略) 属科室主任报备,再由分管领导审批,3日以上需直接向主任提交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于办公室。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离开单位外出办事的,需向科室主任报备后方可外出,所有外出应均在办公室备案。
*** 年8月13日凭证“付两名人员6笔公出差旅费”,其中3笔未附请假单、3笔无请假手续;2020年 10月16日“付个人公出差旅费”无请假手续;2021年5月24 日“付个人公出差旅费”请假单无领导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已根据我委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和《海勃湾区发改委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出差请假手续,规定差旅报销时出差人员需提供请假单、车票、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凭证,请假单必须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才能完成报销。
二、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已完成整改23项,并长期坚持整改中的有效做法。目前还有2项正在进行中。
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 (略) 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立即就整改工作进行 (略) 署,制定了《海勃湾区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2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 (略) 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从严从实抓整改,建章立制固长效
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度汇编》,将各类制度分门别类,分为单位日常管理制度,业务规范管理制度和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并对《海勃湾区发改委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海勃湾区发改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共4条制度进行重新修订,经党组会议决定通过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注重总结经验,长期坚持整改中的有效做法,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发改事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