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决定审批公示(赛汉塔拉镇都呼木嘎查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赛汉塔拉镇都呼木嘎查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 | 苏右环审表 〔2022〕4号 | 2022年5月5日 |
注:
1、公众如对以上审批项目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苏尼特右 (略) 0479- ***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