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10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温河泾北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11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原则同意桩号WHJ-K0+004~WHJ-K0+774占用基本农田段由按规划整治调整为按现状河道整治,核减土方开挖5797.44立方米,核减土方外运6223.04立方米,取消堤顶绿化4694.9平方米,同步WHJ-KE0+334~WHJ-KE0+484、WHJ-KE0+487~WHJ-KE0+517、WHJ-KE0+741~WHJ-KE0+758共197米护岸由原设计方桩+导梁结构调整为木桩+导梁结构,增加土方回填1456.68立方米。
(二)为保护高压燃气管道和地下电缆,原则同意桩号WHJ-KE1+013~WHJ-KE1+053、WHJ-KE1+098~WHJ-KE1+195、WHJ-KW1+029~WHJ-KW1+066、WHJ-KW1+110~WHJ-KW1+162岸段由方桩+导梁护岸调整为浆砌块石,长度226米,同步取消边坡绿化587.6平方米,土方开挖及外运425.6立方米。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