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铜山区 (略) 铜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略) 铜 (略)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略) 铜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略) 铜 (略)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