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餐饮类企业,不接受非餐饮企业、个人参与本次竞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统一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4、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个月(2023年12月至 2024年5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html 无公示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 (略) 站查询页 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9、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10、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竞选,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