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的请示》(平民发〔202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情况
平罗县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8月5日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2〕268号)批准,批复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服务未成年人人数135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未成年人服务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1575.02㎡,建筑高度15.9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并购置教学、活动、办公设备及医务器具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采暖、 (略) 等附属设施”,建设期限为“2022年8月-2023年10月”,批复概算总投资984.*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项目投资*元,剩余部分县财政配套。
二、变更原因
因项目建设用地多次变更等原因,项目一直未启动,现项目最终选址定在平罗县第二老 (略) 内,院内一部分基础设施完好,可以加以利用,原批复中的车辆识别系统、不锈钢伸缩门、沥 (略) 面、铁艺围墙、园林绿化种植灌溉及部分广场铺砖等工程不需重复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发生变化。
三、变更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服务保障水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变更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建设期限
2024年5月—2025年7月
(二)建设内容
新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未成年人服务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1575㎡,建筑高度15.9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并购置教学、活动设备及医务器具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室外场地硬化、给排水、采暖、 (略) 等附属设施。
(三)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812.*元,其中:工程费用730.*元,其他费用59.*元,预备费21.*元。
(四)资金来源
中央未成年人保护项目投资*元,自治区财政资金 *元,县财政配套资金92.*元。
附件:1.项目调整概算表
2.项目概算调整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