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达 (略) 公路拌合站扩建项目 | 内蒙古 (略) 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园达 (略) 院内 | 达 (略) | 内蒙古万博 (略) | 本项目在厂区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增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包括上料料斗、搅拌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外加剂储罐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设备,建成后年产*吨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5.*元,占总投资的25.8%。 | 1. 废气防治措施:砂石料原料库内堆场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洒水进行抑尘。投料粉尘通过半封闭投料仓阻隔及上料时使用喷淋管降尘,有效消减90%。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高度约15m)。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煤灰筒仓高度约15m)。搅拌机设置在全封闭搅拌楼内,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含尘废气排于封闭的搅拌楼中,除尘灰与车间自然沉降粉尘返回混凝土生产工序。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为搅拌过程工艺用水,搅拌过程工艺用水进入产品中;搅拌机冲洗用水损耗15%,其余冲洗水排入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清洗废水用于搅拌过程工艺用水。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并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沉淀池底泥产生量为1.5t/a,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存于砂、石料储仓返回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8),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略) 达茂旗石宝镇绿乡源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略) 达茂旗石宝镇加油站南1000米 | (略) 绿 (略) | 内蒙古中昱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全封闭搅拌楼,1座水泥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和1座全封闭砂石砂石料储料库及其他公共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9%。 |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车辆运输粉尘由企业方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抑尘,限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并加盖篷布。砂、石料库进行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配备洒水车、雾炮车,洒水抑尘。运输皮带采取全封闭措施,上料斗落料口设在地下,水泥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粉状原料采用罐车运输由泵直接送入粉料筒仓,项目设有全封闭水泥筒仓1个,全封闭粉煤灰筒仓1个。搅拌机下料口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经管道与搅拌机相连接,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进入搅拌机回用于生产。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5.76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工艺水全部随产品带走;道路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与混凝土生产工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约0.36t/a。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的产生量为0.01t/a,来源于设备在维修和养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产生的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立即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废布袋产生量为0.01t/a,废布袋产生后不在厂区暂存,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将砂、石、浆水进行物理分离,不添加其他分离剂,其主要成分仍为原辅料,因此分离沉渣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