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表彰组办函〔2024〕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管理,巩固前期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成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决定设立我县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监督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群众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的违规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和不符合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未经批准开展的,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以开展活动为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的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98-*。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