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房产招租(4年) | |||||||
标的名称: | (略) 场商铺12(4年),挂牌价(略) (略) 场商铺14(4年),挂牌价(略) 原绿野门卫室(4年),挂牌价(略) (略) 场商铺13(4年),挂牌价(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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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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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25日 | |||||||
(略) 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略) 房产招租(4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 (略) 周华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字[2024]第5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有递增,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 4.标的1、2、3商铺物业管理费:1200元/个/年,标的4物业费300元/年。承租方须缴清当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后方可使用标的,承租方须在上一年租赁到期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5.承租方须按招租方对“ (略) 场” (略) 域的经营规划要求合法合规经营,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对“ (略) 场”的统一管理。 6.经营期间,承租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7.承租方应根据自身经营需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费用自理)。标的交付后承租方应及时投入经营,不得长时间闲置标的。 8.承租方不得因自身经营需求私自改建商铺;因私自改造商铺结构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间,标的房产门前“三包”由承租方负责。 10.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承租,承租方须提前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结清当前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内搬离,招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并对于承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11.经营期满后,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内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招租方退还给承租方(不计息);若商铺重新招租则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12.如遇到国有资产改制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在结清当前租金及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搬离,招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3.经营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已收取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退,并对承租方经营期内的投入不作任何补偿。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 (2)损坏承租商铺,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商铺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5)利用承租商铺设立抵押、担保、转让。 (6)经营期间,无理由恶意拖欠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其它公共费用。 14.未尽事宜,将在租赁合同、经营协议中约定。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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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计缴;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并将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后期租金需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略) 场商铺12-14标的,每个标的1.(略)保证金,原绿野门卫室标的0.(略)元保证金。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略)(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