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行审发〔2024〕38号
招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招安镇初级中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招政函〔2024〕6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招安镇初级中学校园环境,创造舒适的教育教学氛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招安镇初级中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安塞区招安镇初级中学校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拆除混凝土地面3570m2,挖土方914m3,混凝土硬化2834m2,石材铺装736m2,更换雨水篦子10座,更换井盖7套,拆除及更换木门窗23樘、木门18樘、铝合金门窗36樘、防盗门36樘,防盗门抹灰524.85m2,新铺设DN300双壁波纹管126米等其他零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
项目代码:2403-*-04-01-*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0日
抄 送:区财政局、经发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