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 (略)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HJ 1308—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HJ 672-201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要求,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富源县老厂乡大槐树煤矿改扩建2号井项目》入河排污口竣工验收会。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总结,以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总体落实了报告及其行政审批的要求,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特此进行公示,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我单位(富源 (略) )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在环 (略) 站上进行了《验收报告》的全本全文信息公开,项目不涉及保密内容,内容无删减,公示文本与最终文本一致。
公示期限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联系单位:富源 (略) ;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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