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龙岩高新区高陂大街二 (略) (略) 灯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的:“本工程暂按发包价*元计取,最终按结算下浮率K=10%计算。” 修改为:“本工程暂按发包价*元计取,最终按结算下浮率K=10%计算。”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兴产 (略)
代建单位: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日期: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