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岳普 (略) 定于2024年7月13日10时至2024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网址:www. jd.com)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在,财产所在建筑总层数为18层,财产所在建筑总层数为18层,该拍卖财产所在层数为11层,建筑面积为123.65平方米。该小区内地上及地上停车场面积较大,停车较便捷。外墙为石漆装饰。室内装修情况:设定为毛坯房。水、电、暖、通讯、燃气等齐全。查封情况:已查封,是否抵押:无抵押。建筑面积为123.65平方米,整体评估价*.85元,整体起拍价:*.85元。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10日1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98-*,*。艾买提江法官)。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 (略) 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 (略) 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7月15日16:00 (略) 账户(户名:岳普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岳普湖县支行;账号:*4064),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岳普 (略)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 (略) 政大道3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0998-*、*
监督电话:0998-*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 (略) 政大道38号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岳普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