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7.96%股权
location.href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4-01-29
转让标的名称 | 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7.96%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2023CQ*-2 | 转让底价 | 303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1-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2-2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市辖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张平/陈杰/*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7.96%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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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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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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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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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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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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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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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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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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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42zx6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