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及到的个别部门在实施中存在结余资金的实际情况,为保证2024年底,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达到100%的要求,平乡县 (略) 、平 (略) 拟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结余资金117.*元,调整到以下项目使用:
(一)防贫监测户产业救助项目1个。项目投资64.*元,计划扶持防贫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养、家庭手工业、到户光伏、庭院经济等产业救助项目43个,每户按实际情况进行救助,项目实施单位县 (略) 。
产权归项目户,收益主体为项目户,年户均增加收益在30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预警防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平乡县节固镇 (略)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便道)1个。原节固镇 (略)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的招标结余资金*元用于平乡县节固镇 (略)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便道)。建设地点为节固镇大葛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便道6000余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节固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平乡县发 (略) 。
项目建成后,可方便大葛村群众生产生活,改善出行条件。涉及受益群众1500人。
(三)项目管理费。投入*元,其中,用于平乡县节固镇 (略)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便道)在项目前期设计、评审、监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元。项目建设单位节固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平乡县发 (略) 。
(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项目投资5.*元,计划对115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外省务工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500元,外市务工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300元。
调整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
监督电话:*
县 (略) 监督电话:0319-*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15日-10月24日)
来访地址:平乡县建设大街综治中心三楼县乡村振兴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