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S215南濮线南永固至清 (略) 面修复养护工程已由清丰县交通运输局以清交【2023】5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招标人为 (略) 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S215南濮线南永固至清 (略) 面修复养护工程; 2.2、招标编号:YQZX-2024-005;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元,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2.5、建设概况:清丰县S215南濮线南永固至清 (略) 面修复养护工程,起点位于南永固G342日凤线平交处(K42+910),向南经马庄桥镇,终止于清丰县与华龙区交界(K45+878),路线全长2.968公里,上行车道为结构性修复,下行车道为功能性修复,采 (略) 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AC-13C)。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2.8、工期:60 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 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 (略) 上查询截图为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 (略) 上查询截图为准;(注: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 3.5、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 (略) 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合同、 中标通知书,交( 竣)工验收报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并 (略) 址,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 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7、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 ” 网站(http://**. 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执行 (略) ”(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 “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没 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最近三年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9、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在“ (略) (略) (http://**)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 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 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潜在投标 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 时 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略) (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 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 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 (略) (略) 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 中国 (略) 濮阳阳光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 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 延时,提早缴纳, 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 (略) 公 (略) 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 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 (略) (略) 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 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 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 本次交易 (略) 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 (略) 络畅通,能够 (略) (略) (http://**)(注:使用 IE11 浏览器) 。登录交易平 台, (略) 上开标。各投标 (略) 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 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 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和《 (略) (略) 》 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管理局 联系人:王乾锋 电话: * 联系地址:清 (略) 460 号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李翔 电话: * 地址: (略) (略) 303号 3.监督机构为: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话: *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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