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略) 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吉党研函〔 * 〕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建设 (略) 性
经 (略)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咨综〔 * 〕 * 号),该项目建设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的需要,将为全省党员开展党史学 (略) 。该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意建设 (略) 。项目代码: *** - * - *** 。
* 、项目法人单位
中共 (略) 省委党史研究室。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 (略) * 座(地上 * 层、地下 * 层)、 (略) ( (略) ) * 处、主题雕塑 * 座。项目总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 0平方米,地下建筑 * 平方米。
* 、建设地址
(略) 市 (略) 区永春镇,人民大街南延伸段以西、兴民路以北、 * * 街以东、 * * 路以南。
* 、建设年限
* 个月。
*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 6. * 万元。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解决。
* 、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关于建设 (略) 的请示》(吉党研字〔 * 〕 * 号)、《关于建设吉 (略) 的意见》(吉管函〔 * 〕 *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 号)、《关于 (略) 建设项目土地费用说明》、《关于 (略)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文物考古调查工作的意见》(吉文旅审〔 * 〕 * 号)、《关于 (略) 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意见》(吉财专报〔 * 〕 * 号)。
* 、相关要求
1.中共 (略) 省委党史研究室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审批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略) 基本建设程序,落实“ * 制”相关要求,进 * 步加强项目管理,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2.中共 (略) 省委党史研究室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 (略) 会公开。
3.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监管、用地、规划等相关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理推进项目建设。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批复初步设计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 *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略) 内容附后。
省发展改革委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