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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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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强县九 (略) 开发项目资格预审澄清函 1、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第2.5条“项目编号:E#j8t9cyvom”填写有误,特别澄清如下: 本项目项目编号为:E#j8t9cy 各标段名称及编号如下: 标段名称:宁强县九 (略) 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E#j8t9cyvom001 标段名称:宁强县九 (略) 开发项目施工二标段, 标段编号:E#j8t9cyvom002 标段名称:宁强县九 (略) 开发项目施工三标段, 标段编号:E#j8t9cyvom003 2、各标段资格预审文件中第四章第七条“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1)澄清为: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止合同金额10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