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汛期溢流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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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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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汛期溢流技改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北侧停车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 (略)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北侧停车场,用地范围属于普定污水处理厂占地范围,不新增占地。项目新建格栅井及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沉砂池、二沉池、污泥回流井、滤布滤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m3/d;对现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进行改造,改造后处理能力达到2万m3/d,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调节池+二沉池+滤布滤池”工艺;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进厂沿河截污管(DN800)1224m进行改造,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项目属于技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后与普定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共用一个进水口及排水口,共用一套进水及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本项目利用原有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指标为COD、NH3-N、pH、总磷、总氮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 (略)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及运输车辆管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降低场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高效低噪设备,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加强施工期间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新增工作人员,在原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污水系统采用“预处理+调节池+二沉池+滤布滤池”工艺,当进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时,项目污水经格栅处理后进入二期工程A2O氧化沟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进入本项目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处理后排放;项目主要是为了处理初期雨水上清液,上清液SS等污染物浓度较高,COD,BOD5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进水情况;该工艺为多级组合工艺,是针对本项目纳污范围内汛期污水污染物特点经工艺比选后得出的高效可行技术工艺。项目新建完成后,进、出水口位置不变。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处理规模为5000m3/d,普定县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20000m3/d,汛期收集的溢流污水经过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排水管道排入三岔河——需铺设15.5km管道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放至普定电站大坝下500m(一期、二期环评批复的排放方式),目前项目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城关河,应按评价要求尽快完成管道铺设并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恶臭气体,通过将能封闭池体进行封闭,不能封闭的池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综合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H2S和NH3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与栅渣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厂区内已建污泥脱水间内,定期由污泥运输车辆装运后直接运至安顺绿色 (略) 处置。在线监测系统及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