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伏口 (略) ( (略) (略) )
2.建设地点: (略) 伏口镇幸福社区
3.建设单位: (略) 伏口 (略) ( (略) (略)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伏口 (略) ( (略) (略) ) (略) 伏口镇幸福社区,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 (略) 楼、1栋5F门诊大楼和1栋4F的职工宿舍楼,配套各类医疗设备,并建设停车位、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设置科室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1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若管理不善,废物未及时处置,易产生恶臭气体。
①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转和暂存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分解时会发散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硫醇、三*胺等脂肪族类物质,为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恶臭。生活垃圾恶臭气体是多组分、低浓度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物,成分和含量均较难确定。据资料调查,预测该项目垃圾站恶臭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硫醇、三*胺等脂肪族类物质,主要恶臭物质的恶臭特征见下表。
表4.1-1主要恶臭物质的臭气特征
序号 | 恶臭物质 | 臭气性质 | 嗅阈值(ppm) |
1 | 硫化氢 | 腐烂性蛋臭 | 0.005 |
2 | *硫醇 | 腐烂性洋葱臭 | 0.0001 |
3 | *硫醚 | 不愉快气味 | 0.0001 |
4 | 氨 | 特殊的刺激性臭 | 0.037 |
5 | 三*基胺 | 腐烂性鱼臭 | 0.0001 |
②医疗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成分主要是NH3和硫化氢。硫化氢气体具有臭鸡蛋味,有一定的刺激性。恶臭气体产生量随污水水质、气温(或水温)以及曝气量的不同而变化。有机污水产生的恶臭量大于一般工业废水,夏秋季较多。本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采用“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工艺,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根据类比,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和0.00012g的H2S。通过计算得到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NH3为0.0004t/a,H2S为0.00002t/a。
①现状措施
目前,院内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各个池体均密闭,设置在单独的构建物内。根据湖南 (略) 于2023年4月 (略) 内废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现状监测, (略) 处于正常营运中,监测结果见本报告第二章表2.3-3可知,医院废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最高浓度为0.003mg/m3~0.004mg/m3,氨气浓度范围为0.04mg/m3~0.05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医院废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②整改建议
无。
1.2浑浊空气及药剂挥发废气
由于来往病人较多, (略) 时会带入不同的细菌和病毒, (略) 内的空气被污染,对病人及医护人员存在较大的染病风险,因此消毒工作非常重要。
①现状措施
目前,医院设置良好的通风性。
②整改建议
无
1.3食堂饮食油烟
(略) 内设置职工食堂,只对职工提供用餐服务,不对外服务,本 (略) 职工为79人,本项目食堂的食用油用量按平均10g/人餐计,食堂每天提供2餐,则就餐人数按158人/d计,则食用油年用量为0.58t/a。一般油烟挥发量约占总用油量的2~4%,本次评价按3%计,则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0.018t/a。
①现状措施
目前,食堂煮食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不能满足环保要求。
②整改建议
项目在食堂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引至所在楼层排放。油烟废气收集后经去除率为8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气量为2000m3/h,每天油烟产生时间按5h计。则经整改后本项目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0036t/a,排放浓度为0.98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排放标准。
1.4停车站机动车废气
本项目设置有地面停车场,机动车在停车场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CO、THC和NOx,地面汽车尾气排放形式为无组织低矮面源排放。
①现状措施
项目停车位属于地面停车场,目前,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环保要求。
②整改建议
无。
1.5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设1台3kw柴油发电机,置于专用的发电机房内,仅停电时临时使用,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HC、SO2、NOx等。0#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发电机设备,废气经排气管接入烟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6废气产排情况
表 4.1-2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 项目 | 有组织排放情况 | |||||||||
废气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 排放执行标准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量 t/a | |||||
油烟 | 4.93 | 0.010 | 0.018 | 油烟净化器? | 0.986 | 0.002 | 0.0036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是 | |
无组织排放情况 |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 排放执行标准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产生量 t/a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速率kg/h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 |||||
NH3 | 0.0004 | / | 0.00005 |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除臭剂等 | 0.0004 | / | 0.00005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 是 | |
H2S | 0.00002 | / | 0.* | 0.00002 | / | 0.* |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4.1-3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排放量 (t/a) |
一般排放口 | |||||
1 | DA001 | 油烟 | 0.986 | 0.002 | 0.0036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油烟 | 0.0036 |
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4.1-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 (mg/m3) | ||||||
1 | / | 污水处理站 | H2S |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 0.03 | 0.00002 |
NH3 | 1.0 | 0.0004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H2S | 0.00002 | |||||
NH3 | 0.0004 |
③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算
表4.1-5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1 | H2S | 0.00002 |
NH3 | 0.0004 | |
2 | 油烟 | 0.0036 |
1.7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1)臭气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 (略) 清洁工分别收集至垃圾桶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定期清运,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臭气浓度不大。医疗废物用塑料袋封装后,临时放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产生的臭气浓度也不大。项目业主应每天派专人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处理,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工艺进行处理,运行时由于水量较小,仅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主要为:H2S、NH3、臭气,该类废气含有病毒和细菌等致病微生物。 (略) 污水处理站所有水池均采用地下封闭式,污水池采用密闭设计。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表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投放除臭剂,属于废气治理可行技术。
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后,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是可靠的。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环评委托湖南 (略) 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了监测,根据检测报告,H2S最大小时值为0.004mg/m3,氨最大小时值为0.04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无量纲),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围恶臭浓度限制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食堂油烟
项目油烟经净化处理(净化措施去除效率为80%)后,排放浓度为0.986mg/m3,其油烟处理效率和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经专用排烟竖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项 (略) 楼内的人群健康和环境空气影响小。
(3)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设1台50kw柴油发电机,置于专用的发电机房内,仅停电时临时使用,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HC、SO2、NOx等。0#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发电机设备,废气经排气管接入烟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本环评中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1.8监测要求
项目大气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相关要求拟定,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1-6?建设项目废气监测要求
排放等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无组织 | 污水处理站周界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季度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
1、废水
2.1废水产生及处置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
根据分析,本项目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量为9.48m3/d,门急诊废水1.68m3/d, (略) 病人医疗废水量为32m3/d,食堂废水量为1.58m3/d,检验科废水量为0.08m3/d,合计废水产生量为44.75m3/d,院内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等。
①现状措施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处理后排放。根据湖南 (略) 于2023年4 (略) 内废水处理站出口进行了监测, (略) 处于正常营运中,监测结果见本报告第二章表2.3-2可知,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中pH(无量纲)7.4~7.5,COD浓度为39mg/mL~40mg/mL,BOD5浓度为8.1mg/mL~8.4mg/mL,氨氮为2.25mg/mL~2.33mg/mL,SS浓度为43mg/mL~48mg/mL,动植物油浓度为0.71mg/mL~0.77mg/mL,粪大肠菌群(MPN/100mL)监测值为8.1×102~9.5×102,总余氯浓度为0.29mg/mL~0.31mg/mL,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②整改建议
无。
2.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湄水河。
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和医 (略) 大楼各个水管进入三级化粪池,大颗粒杂质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阻截水中的污泥,进一步除去水中的SS;沉淀池出水进入消毒池;消毒池内经投加的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剂消毒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见图4-1)。据业主单位提供资料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日排放量最大为44.75m3/d,废水排放量不会超过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故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水量满足废水排放量。
图4-1?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附录A中表A.2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可行性技术参照表(见表4-10)。本项目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限值排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使用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处理在技术上可行。
表4.2-1废水可行技术参考表
污水 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可行技术 |
医疗废水 | 粪大肠杆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总氰化物、总余氯 | 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体 | 一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二级处理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 深度处理包括:絮凝沉淀;砂滤法;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膜分离法;生物脱氮除磷法。 消毒工艺:加氯消毒,臭氧法消毒,次氯酸钠法、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法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 一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一级处理包括:筛滤法;沉淀法;气浮法;预曝气法。 一级强化处理包括: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 消毒工艺:加氯消毒法,臭氧法消毒,次氯酸钠法、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法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 ||
生活污水 |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 | 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体 | 二级处理:生物滤池;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 深度处理:絮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膜分离法;离子交换法;点解处理;湿式氧化法;催化氧化法;蒸发浓缩法、生物脱氮、脱磷法。 |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 / |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处理的技术是可行的。
本次环评委托湖南 (略) 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经管网接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2/O+高效沉淀+转鼓过滤器+紫外消毒”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湄水河。
混合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参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 (略) 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项具体经验数据见下表。
表4.2-2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表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粪大肠杆菌(个/L) |
污染物浓度范围 | 150~300 | 80~150 | 40~120 | 10~50 | 1.0×106~3.0×108 |
本项目取值 | 300 | 150 | 120 | 50 | 3.0×108 |
表4.2-3废水排放情况统计表
污染因子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
废水总排放量16333.75m3/a | 产生浓度mg/L | 300 | 150 | 120 | 50 |
产生量t/a | 4.90 | 2.45 | 1.96 | 0.82 | |
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 | |||||
排放浓度mg/L | 40 | 8.4 | 48 | 2.33 | |
排放量t/a | 0.653 | 0.137 | 0.784 | 0.0381 | |
备注:本项目污染源排放浓度来自检测报告 |
2.3项 (略) 政污水管网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为伏口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项目产生的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伏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0m3/d,配套管网4km,已于2022年建成投产,处理工艺采用“A2/O+高效沉淀+转鼓过滤器+紫外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现已敷设有污水管网,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4.75m3/d,占伏口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比例为1.49%,废水污染物类型简单,浓度较低,对污水厂进水水质及运行负荷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不大。
2.2项目废水污染排放信息
项目废水污染排放信息见下表。
表 4.2-4废水类别与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 序号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 ||||||||
1 | 综合废水 | COD BOD5 SS 氨氮 粪大肠菌群 余氯 | 伏口镇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污水处理站 | 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 | DW001 | ?是 □否 |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
表4.2-5?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地理坐标 | 排放规律 | 排放去向 | 排放口类型 |
DW001 | 废水总排口 | E111°47′33.010″ N27°56′49.540″ | 间断排放 | 市政污水管网 | 一般排放口 |
表4.2-6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新增年排放量/(t/a) | 全厂年排放量/(t/a) | |
1 | DW001 | 综合废水 | CODcr | 40 | 0.653 | 0.653 |
NH3-N | 2.33 | 0.0381 | 0.0381 | |||
全厂排放口合计 | CODcr | 0.653 | ||||
NH3-N | 0.0381 |
2.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经管网接入伏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湄水河。
伏口镇污水处理厂能接纳本项目的污水排放量,且本项目排放的水质满足伏口镇污水处理厂接管的要求。项目废水经伏口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湄水河。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4营运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依《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2-6项目废水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项目 | 监测项目 | 监测布点 | 排放方式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标准限值 | 备注 |
1 | 医疗废水 | DW001废水总排口 | 间接排放 | 流量 | 自动监测 |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记录水温、流量 |
pH | 12小时 | ||||||
悬浮物、CODcr | 周 | ||||||
粪大肠菌群数 | 月 | ||||||
BOD5、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 | 季度 | ||||||
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 | 季度 |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空调外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人群活动产生的生活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60~75dB(A)。噪声源强见表。
表4.3-1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一览表
声源 | 数量(台/ 套) | 噪声源强dB(A) | 防治措施 | 排放强度dB(A) |
污水处理站风机 | 1 | 70~75 |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后降低20dB(A) | 53 |
污水处理站水泵 | 1 | 60~70 | 45 | |
空调外机 | 1 | 60 | 40 | |
人群活动噪声 | / | 60~70 | 经加强管理,强化医护人员及病人意识,噪声通过墙体 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降低20dB(A) | 45 |
3.2声达标分析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该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上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为降低噪声源对本项目边界噪声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下列措施:
(1)将空调外机均设置在靠道路的一侧,窗户均采用双层隔音玻璃;
(2)设备机房(设备间)采用吸声消声材料处理,所有有振动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
(3)对噪声较大的机房拟采用特殊处理以将其与建筑的其他部分隔离,包括采用双层墙夹吸音材料、双道门等。
(4)设置封闭的发电机房,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隔声处理。
(5)社会生活噪声采取加强管理,强化医护人员及病人意识。
本次环评委托湖南 (略) 对本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居民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3噪声污染防治的可行性分析
综上所述,在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确保营运期机器设备运转噪声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4监测要求
表4.3-2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噪声 | 厂界四周外1m处 | 厂界噪声 | 1次/季度 |
4、固废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
(1)生活垃圾
(略) 工作人员79人,按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产生量约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9.5kg/d(14.42t/a);本项目设置病床100张(80%计),按每床每天产生1kg计算,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0kg/d(29.2t/a);门诊就诊140人次/天,门诊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1kg/人?d计,门诊就诊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14t/d(5.11t/a),则生活垃圾合计产生总量为48.73t/a。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医疗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本项目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被病人血液或人体体液污染的医疗材料、医疗仪器、废药品等。
A、感染性废物
病人产生废物属于感染性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841-001-011,住院病人按0.1kg/床·d计(其中包含日常治疗产生的医疗垃圾),产生医疗废物10.0kg/d;门诊产生的废物按0.05kg/人·次计,产生医疗废物7kg/d。因此本工程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总量为17kg/d(6.205t/a)。
B、损伤性废物
废弃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针头、化验器皿、玻璃、药盒及其它可能引起切伤刺伤的器物,属于损伤性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841-002-01,住院病人按每病床每日产生锐器0.1kg计(其中包含日常治疗产生的医疗垃圾),产生医疗废物10.0kg/d;门诊产生的锐器按每日每人次产生0.025kg计,产生医疗废物3.5kg/d。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损伤性废物量为 13.5kg/d(4.93t/a)。
C、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主要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病例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属于医疗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841-003-01。类比同规 (略) 现状产生量为2kg/d(0.73t/a)。
D、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检验废液、高浓度清洗液、废弃的血压计、温度计等,属于医疗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841-004-01。类比同规 (略) 现状产生量为产生量约为0.075t/a。
E、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 (略) 过期的、废弃的药品、疫苗、从病房处退回的药品和淘汰的药物等,属于医疗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841-005-01。类比同规 (略) 现状产生量为0.4kg/d(0.146t/a)。
项目固态医疗废物总产生量为12.086t/a。
(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量一般每立方米污水产泥量约有0.15kg(含水率98%),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44.75m3/d,则污泥产生量为6.7125kg/d,2.45t/a。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841-001-01)。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条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6.3.5.3条规定,医院污泥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及规范要求,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标准要求,当粪大肠菌群数≤100MPN/kg时,污泥才可进行清掏,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掏、转运及处置,本项目不设置污泥处理池,不自行设置污泥处置场所。
(4)废包装材料
医院使用的药品、设备等的外包装材料塑料袋、纸盒等,类 (略) ,一般的医药包装材料遗弃物,如盒、纸箱类等,产生量约为1.5t/a, (略) 处理。
(5)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袋)
医疗机构运营期间会产生大量废塑料瓶(袋)及输液胶管,根据《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 号的规定,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 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据类比过往数据,本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袋)产生量1.5t/a,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集中收集交 (略) 回收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4-1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废物属性 | 处置措施 |
1 | 生活垃圾 | 48.73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2 | 废包装材料 | 1.5 | 一般废物 | (略) 处理 |
3 | 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袋) | 1.5 | 一般废物 | 委托湖南 (略) 回收处置 |
4 | 医疗废物 | 12.086 | 危险废物 | 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委 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和处置 |
5 | 污泥 | 2.45 | 危险废物 |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下表。
表4.4-2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产生 工序 及装 置 | 形 态 | 主要成分 | 有毒有害物质 | 产生周期 | 转运周期 | 危险特性 |
1 | 感染性废物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1-01 | 6.205 | 诊疗 | 固 态 | 塑 料 等 | 病菌 | 日 | 每2日 | In |
2 | 损伤 性废 物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2-01 | 4.93 | 诊疗 | 固 态 | 金 属 | 有机 物 | 日 | In | |
3 | 病理 性废 物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3-01 | 0.73 | 诊疗 | 固 态 | 有机 物 | 病菌 | 日 | In | |
4 | 化学 性废 物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4-01 | 0.075 | 检验 室 | 固 态/ 液 态 | 化 学 物 | 化学物 | 日 | T/C/I/R | |
5 | 药物 性废 物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5-01 | 0.146 | 诊疗 | 固 态/ 液 态 | 药 物 | 药物 | 日 | T | |
6 | 污水 站污 泥 | HW01 医疗 废物 | 841-001-01 | 2.45 | 医疗 污水 处理 站 | 固 态 | 污 泥 | 有机 物,药 物 | 日 | In |
4.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一般包装材料(药品外包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委托湖南 (略) 回收处置。一般包装材料(药品外包装)作为一般资源回收处置。在做好分类的基础上,严格做好废弃物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等工作。
2、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
危废暂存间现状:
(略) 内已建成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内东面,根据现场勘查,院内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现状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满足下述要求:
①项目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已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已设有防雨、防风、防泄漏的措施。
②院内设置的医疗废物处置间,与院内医疗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医疗废物处置间已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并已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④医疗废物处置间内已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库房外的明显处已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⑤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后,用塑料袋封装,临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院应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项目厂区内医疗废物贮存点暂存管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记录。
本项目产生医疗垃圾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加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厂内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存放、应急处理等环节的行为,防止医疗垃圾的二次污染。具体措施如下:
①项目产生的一切医疗废物必须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封装,分类收集;
②收集的医疗废物每天定时派专人收运,用密封车送至项目厂内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医疗废物移交好做好交接、记录、签收(类别、数量、包装是否合格);
③接收、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注意有无破损、泄漏,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不得运送;交接医疗废物时,认真清点、检查、签收,保存记录备查;
⑤运送途中发生意外导致泄漏、散落,运送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设置隔离标识,防止行人近,并及时处置;
⑥暂时存放发生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管理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止扩散,并及时处置;
⑧医疗废物暂时存放场所必须定期彻底清洁和消毒,应及时交由有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收集。
3、综上所述,项目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地收集、贮存、运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挖随清随运不临时贮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 (略) 处理。本项目的固废严格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原则,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存放、合理利用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3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伏口 (略) (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伏口 (略) ( (略) (略) )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