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宏医药5000吨/年医药固相还原催化剂和4000吨/年医药液相还原催化剂项目 (略) 产 (略) 练江大道与中原大道交叉口东南侧,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中宏医药5000吨/年医药固相还原催化剂和4000吨/年医药液相还原催化剂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略).(略)元
建设地点:驻马店高新技术产 (略) 练江大 (略) 交叉口西南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扩建产能,拟建装置生产能力为5000吨/年医药固相还原催化剂和4000吨/年医药液相还原催化剂,项目 (略) 东部毗邻的河南弘康 (略) 西北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00吨/年医药固相还原催化剂装置、4000吨/年医药液相还原催化剂车间2座、配电室及空压站、区域控制室、雨水收集池、 (略) 理设施、(略)类仓库1座、罐区2座等设施。项目主要工艺流程:氧化态的合成氨催化剂、氧化态的镍系催化剂、铜锌系催化剂-进入合成塔通入气-还原、钝化-成品;硝基化合物通过溶解、通入氢气-还原、分离-成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线基本建成,施工期主要是部分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的安装和改造,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固废等。由于施工期具有流动性、阶段性的特点,其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废气:
1)固相还原催化剂生产线
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线置换气体和驰放气。催化剂在进行预还原前,需对整个系统(管道、合成塔等)进行气体置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该部分气体为氢气,直接排放;
2)液相还原催化剂生产线
主要为(略)醇罐呼吸废气、配料罐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废气、反应釜进行氮气置换和加氢反应产生的废气、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略)醇精馏过程产生精馏不凝气、精馏冷凝的(略)醇物料转移至(略)醇中间罐过程中产生置换气、干燥过程产生的干燥尾气、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粉尘。其中投料废气、干燥及包装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略)醇投料、(略)醇蒸馏、精馏、物料转移、储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深度冷凝+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固相催化剂还原阶段产生的含有少量金属离子的废水,经中和 (略) (略) (略) ,液相还原催化剂车间清洗废水经厌氧+ (略) 理后,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同时 (略) 第 (略)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低噪声设备选型等措施降低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活性炭等,均 (略) 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通过加强管理及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 (略) 的环境功能属性;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范围和意见反馈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居民及其他社会公众。公众意见表 (略) 站下载。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取方式
(略) 站下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现场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中宏医药 (略)
联系人:史经理联系电话:0396-(略)
通讯地址:驻马店高新技术产 (略) 练江大 (略) 交叉口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