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南川区土溪水厂改 (略) 延伸工程(一期)已由 (略) 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3]384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南川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南川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黎香湖镇、太平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安装各类管道*m(其中涂塑钢管*m,PPR管*m),安装各类阀门524个,安装水表682个,新建增压泵房1座,安装增压设备1套,安装不锈钢水箱4口,砖砌阀门井162座,砖砌水表井202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640.*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内材料及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 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通知起,60日历天内货到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
3.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CMA质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清单中任一规格涂塑钢管、任一规格PPR管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南川区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 (略) |
地址: | 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13楼 | 地址: | (略) 渝 (略) 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1室 |
联系人: | 黄小凤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南川区土溪水厂改 (略) 延伸工程(一期)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 (略) 南川支行营业部 | ** |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略) 重庆 (略) 支行 | *VA* |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 | ** |
(略) 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 *1013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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